马儿不会乱跑,却挡不住敌人的冲锋。
冲到敌营的秦人到处杀人,遇到顽抗者,他们都认真对待,可是跑掉的大多数,留下的都是少数。
顽抗者被弓弩射杀,很快就变成尸体,躺在冰冷的坚硬的地面。
有些被疾驰而过的马蹄踩中,慢慢的血水和泥土,混合到一起,到处都是这样的景象。
当叶牛兴奋的带着重甲步兵团赶到战场,他们却连骑兵的影子都未见。
“团长,敌人都在前面,我们是不是,再往前走几步。”
一个士兵气喘吁吁和他说,看来大家都不甘心。
“还走,走个屁!”
“都给老子,原地休息。”
大家都听话的站在原地,穿着一身的铁疙瘩,二千名重甲步兵就这样站立着。
“公子,我一直奇怪,重甲步兵团这是干嘛?”
秦鱼对于这场战斗,提不起兴趣,参谋部经过策划布置,只要敌人没有准备,失败只能是一瞬间。
全部都是训练有素,武装到牙齿的近卫军和黑甲军,敌人就算有了准备,结果也是一样。
他们没有地利,也没有有效的指挥,装备也差的太远。
除非他们先一步,发起攻击,用速度和高超的骑术,来弥补装备和训练的不足。
秦鱼发现公子指挥打仗,每次都能御敌于先机,他只按自己的方式去战斗,从来不与敌人多做纠缠。
每次战场的选择看似无意,其实都是经过心里衡量之后的结果。
“重甲步兵团还有大用,可是太骄傲了。”
“经过这次,就能更好的衡量他们的战力。
你看,今日是不是不如平时训练走的远,他们已经显出疲态。”
秦鱼一看果然如此,这里是草原,不是训练场。
重甲步兵还未战斗,只是扛着武器走路,就已经很累了,看来这里的战场,不适合重甲步兵参与。
“一个地方的环境和海拔,对于每个人需要适应和训练,他们却都草草了事。”
“军队可以有骄傲,可以有必胜的信心,同时也要有足够的耐心,顺境逆境都能自我调整。”